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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8/2007 這是某律師熱心幫忙整理的自清聲明黑膠疑雲自清聲明啟事
針對近日各平面、電子媒體採訪潘啟明報導,指稱李坤城涉嫌「侵占」其外祖父遺留之黑膠唱片的不實指控,特鄭重聲明如下:
一、 民國八十九年間,潘某基於尊敬本人在黑膠唱片等收藏之專業,以及同好交誼,慨然相贈其所稱之外祖父所有之部份唱片。本人感激之餘,亦於事後回贈幾乎等值之物〈一些台語、日語、西洋流行歌和卡羅素名曲、古典音樂等留聲機唱片〉。多年前美事,事過境遷,潘某竟顛倒是非,誣指本人「侵占」,如此行徑,不僅有違彼此情誼,更已損及本人名譽,本人除先對潘某出爾反爾之作法,表達不滿外,並對潘某之不法行為,保留法律追訴之權。 二、 本人之前曾對潘某的信函,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七日以存證信函回覆。潘某卻隱瞞事實,對媒體宣稱本人「置之不理」打擊本人誠信,手段令人不齒,居心更是叵測! 三、 潘某向媒體表示,該等黑膠唱片身價不菲,號稱一張價值二萬元,「整理」之唱片價值百萬〈或稱數十萬元〉,實則以收藏市場行情,目前每張約600元至800元之譜。如此誇大說法,也淪為誤導操作媒體之虞! 四、 潘某向媒體表示本人「侵占」等云,本人既未接獲任何法院傳票通知,潘某亦未提告訴。如潘某自認「理直氣壯」,大可依法主張,否則既有「自知理虧」之虞。捨合法之正道,而採無謂之放話作法,其不良居心,更令人不解! 五、 潘某此次大言不慚,刻意藉本人接受【大話新聞】錄影,無法及時發現反應之空檔,對媒體隱瞞實情,恣意放話說謊。除藉機「提高身價,打擊異己,炒作話題。」司馬昭之心已昭然若揭!更嚴重打擊本人多年來累積之信譽。「人格」是個人的生命,本人幾經思索,不得已將潘某指稱之事,再次澄清。也再次感謝諸多親朋好友近日的關切與慰問,本人必會秉持一生以來清白、正直的為人處世理念,不負親友之期待。 六、 潘某或執迷不悟,利令智昏,若再有任何不實攻擊本人之行為,本人自當依法追究,絕不寬貸,特此鄭重聲明如上。
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星期一 聲明人:李坤城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castle248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338C0B500B8D8727!393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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